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 / 第一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第一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海关对横琴新区(以下简称横琴)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