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办理商业汇票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业务的金融机构,须健全有关业务统计和原始凭证档案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向其上级行和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报送有关业务统计数据。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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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