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第三章 贴 现
第十八条
向金融机构申请票据贴现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二、与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三、在申请贴现的金融机构开立存款帐户。
- 制定机关
- 人民银行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贴 现
向金融机构申请票据贴现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二、与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三、在申请贴现的金融机构开立存款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