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二章 承 兑第十六条中国人民银行一级分行对辖内城市合作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承兑商业汇票实行总量控制。上列商业银行要在当地人民银行核定的可承兑总量或比例内承兑商业汇票。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