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二章 承 兑第十三条银行承兑商业汇票时,应考核承兑申请人的资信情况,必要时可依法要求承兑申请人提供担保。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