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突发事件医疗应急管理,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级突发事件医疗应急管理办法或规定。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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