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突发事件医疗应急保障

第二十一条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医疗应急工作需要,结合预案制定年度演练计划,采取桌面和实战演练、功能和全面演练等形式,重点演练突发事件医疗应急组织管理、快速反应、技术规范、物资储备、部门协调、媒体沟通等。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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