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按照“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报告及时、快速处置、分级响应、平急结合”的原则,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拓宽信息渠道,及时、准确、全面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医疗应急工作。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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