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七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经费应纳入各级政府预算,不得向当事人收取登记费等相关费用。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林业和草原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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