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管理与应用

第三十二条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与水利、林草、生态环境、财税等相关部门管理信息应当互通共享,服务自然资源资产的有效监管和保护。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林业和草原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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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