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一条第四章 自然资源登记一般程序第二十一条自然资源首次登记程序为通告、权籍调查、审核、公告、登簿。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林业和草原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