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注销登记公告的内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登记证号、业务主管单位、注销时间。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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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