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 第四十五条独立法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五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的运用,强化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教练员的信用监管。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