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四条

已经备案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保持备案经营项目需具备的业务条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将整改要求、整改结果等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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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