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 第四条独立法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