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 第三十四条独立法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四章 经营管理第三十四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使用符合标准并取得牌证、具有统一标识的教学车辆。教学车辆的统一标识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