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三章 教练员管理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对教练员教学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公布考核结果,督促教练员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