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教练员管理

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对教练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学技能、应急处置等相关内容的岗前培训,加强对教练员职业道德教育和驾驶新知识、新技术的再教育,对教练员每年进行至少一周的培训,提高教练员的职业素质。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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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