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第三章 教练员管理

第二十条

教练员应当按照统一的教学大纲规范施教,并如实填写《教学日志》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以下简称《培训记录》,式样见附件2)。

在教学过程中,教练员不得将教学车辆交给与教学无关人员驾驶。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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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