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第九条
第九条
包保单位每季度向部党组书面报告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告需经包保单位主要负责人共同签字,由生态环境执法局汇总后报部党组。
2019年8月31日前报送前一阶段工作进展,12月31日前报送2019年度工作进展。从2020年开始,每季度末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第四季度末报送本年度工作进展。
- 制定机关
-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包保单位每季度向部党组书面报告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告需经包保单位主要负责人共同签字,由生态环境执法局汇总后报部党组。
2019年8月31日前报送前一阶段工作进展,12月31日前报送2019年度工作进展。从2020年开始,每季度末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第四季度末报送本年度工作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