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及其考核标准的通知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申报水利部验收的水管单位,将考核结果逐级报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所属水管单位、水利系统外水管单位,将考核结果逐级报至流域管理机构;部直管水管单位自检后,将考核结果报水利部。
- 制定机关
- 水利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申报水利部验收的水管单位,将考核结果逐级报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所属水管单位、水利系统外水管单位,将考核结果逐级报至流域管理机构;部直管水管单位自检后,将考核结果报水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