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七条
第七条
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应当依照本办法和部《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规范》要求开展,评价内容包括乘客满意度评价、服务保障能力评价及运营服务关键指标评价3个部分。
乘客满意度评价应当通过面访调查、网络调查、电话调查等方式开展。
服务保障能力评价应当通过实地体验、资料查阅、数据调取、人员询问、现场测试等方式开展。
运营服务关键指标评价涉及的数据应当符合有关规定,有条件的城市应当通过智能管理系统直接获取。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