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五条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保举报热线工作规章制度,确保环保举报热线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