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 / 第一条独立法条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推进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的实施,促进水利建设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