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四条接受举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