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接受举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查核实举报的事项,并将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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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