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三条接受举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查核实举报的事项,并将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