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章 布图设计登记的申请和审查第二十二条更正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布图设计公告中出现的错误,一经发现,应当及时更正,并对所作更正予以公告。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