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司法部关于修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对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的律师工作证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军队律师工作证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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