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司法部关于修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的决定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司法部关于修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对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的律师工作证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军队律师工作证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