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司法部关于修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信息管理系统,根据执业证书颁发、注销及其他有关变更情况适时进行更新,为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提供有关执业证书信息查询服务。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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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修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