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 / 第二十九条独立法条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五章 清产核资的组织第二十九条企业清产核资机构负责组织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向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相关资料,根据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清产核资批复组织企业本部及子企业进行调账。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