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五章 清产核资的组织第二十五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按照统一规范、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