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辅助生殖技术随机抽查办法的通知第九条
第二章 随机抽查组织与实施
第九条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成立检查组。检查组成员应当包括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员、卫生监督人员、相关领域专家。卫生监督人员通过随机抽取产生。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从本省(区、市)辅助生殖技术随机抽查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领域专家,专家数量及专业领域分布可参照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审批的相关规定,或根据随机抽查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调整。
- 制定机关
- 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随机抽查组织与实施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成立检查组。检查组成员应当包括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员、卫生监督人员、相关领域专家。卫生监督人员通过随机抽取产生。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从本省(区、市)辅助生殖技术随机抽查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领域专家,专家数量及专业领域分布可参照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审批的相关规定,或根据随机抽查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