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辅助生殖技术随机抽查办法的通知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对本省(区、市)辅助生殖机构实施随机抽查。国家卫生健康委对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随机抽查工作进行评估指导。

制定机关
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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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辅助生殖技术随机抽查办法的通知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