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辅助生殖技术随机抽查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随机抽查结果与应用

第二十二条

被检查机构收到反馈意见后,应当认真制订整改方案,针对反馈提出的问题,逐条提出整改措施,实行销账式管理,确保全面整改到位。

对在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形,被检查机构应当于3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报送本省(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由原检查单位再次组建检查组予以验收。

制定机关
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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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辅助生殖技术随机抽查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