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辅助生殖技术随机抽查办法的通知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随机抽查,是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从辅助生殖机构(包括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的医疗机构)中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机构,选派随机产生的检查人员,对被检查机构实施检查,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按规定向社会公布的工作机制。
- 制定机关
- 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本办法所称随机抽查,是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从辅助生殖机构(包括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的医疗机构)中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机构,选派随机产生的检查人员,对被检查机构实施检查,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按规定向社会公布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