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监督管理办法 / 第六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八章 监督管理第六十二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相关行政许可规定对农发行的机构设立、机构变更、机构终止、业务范围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等事项实施行政许可。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