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二章 市场定位

第五条

农发行应当依托国家信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主要服务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发挥主体和骨干作用。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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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