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第四章 风险管理

第三十七条

农发行应当制定应急计划,说明可能出现的风险以及在压力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涵盖对境内外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的应急安排,并定期更新、演练或测试,确保能够及时应对和处理紧急或危机情况。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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