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四章 风险管理第二十五条农发行应当结合本行业务特点制定风险管理政策,设定风险偏好。风险管理政策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定期进行后评价和必要的调整。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