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志愿服务组织泄露志愿者有关记录信息、侵害志愿服务对象个人隐私的,由民政部门依据《志愿服务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止活动并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吊销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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