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及时记录志愿服务信息。其中志愿服务情况和评价情况,应当在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记录。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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