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 第七条独立法条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七条医疗器械最小销售单元应当附有说明书。 医疗器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说明书使用医疗器械。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