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七条

第七条

医疗器械最小销售单元应当附有说明书。 医疗器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说明书使用医疗器械。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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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