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四条

第四条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的内容应当科学、真实、完整、准确,并与产品特性相一致。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的内容应当与经注册或者备案的相关内容一致。 医疗器械标签的内容应当与说明书有关内容相符合。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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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