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三条

第三条

医疗器械说明书是指由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备案人制作,随产品提供给用户,涵盖该产品安全有效的基本信息,用以指导正确安装、调试、操作、使用、维护、保养的技术文件。 医疗器械标签是指在医疗器械或者其包装上附有的用于识别产品特征和标明安全警示等信息的文字说明及图形、符号。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