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管理保障
第二十八条
各医疗卫生机构应高度重视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领导和规划设计,依法依规落实人员、经费投入、安全保护措施建设等重大问题,保证信息系统建设时安全保护措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使用。
- 制定机关
- 卫生健康委 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五章 管理保障
各医疗卫生机构应高度重视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领导和规划设计,依法依规落实人员、经费投入、安全保护措施建设等重大问题,保证信息系统建设时安全保护措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