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管理保障

第二十八条

各医疗卫生机构应高度重视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领导和规划设计,依法依规落实人员、经费投入、安全保护措施建设等重大问题,保证信息系统建设时安全保护措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使用。

制定机关
卫生健康委 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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