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各医疗卫生机构应积极配合有关主管监管机构监督管理,接受网络安全管理日常检查,做好网络安全防护等工作。

制定机关
卫生健康委 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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