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2007年9月1日起实施。2001年7月25日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3号)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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