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 第二十九条独立法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警告,并依法处以罚款;该企业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资质。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