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第四章 安全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对军用核设施安全监督检查可以采取查阅有关文件与记录、现场见证、座谈访问、验证性检验和测量等方式。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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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