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

第六章 终止与清算

第九十三条

清算组在清偿债务过程中,应当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后,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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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